摘要:一、引言 1971年8月在大阪府大和川以南的南部地區,首次發生了光化學反應造成大氣污染(以下稱為光化學煙霧)危害公眾健康的事件。已查明當時的呼吸道綜合癥發病情況與該地區觀測到的高濃度氧化劑的發生有密切關系。另一方面,從當時大氣中氧化劑、臭氧等其他污染物的變化與氣象條件的變化狀況看,觀測到的高濃度氧化劑和臭氧是光化學反應生成物。這樣,光化學煙霧的發生,與以前的二氧化硫氣體、懸浮微粒等一次污染物造成的高濃度大氣污染的發生一樣,氣象條件是一個重要因素。另外,在污染物之間的光化學反應造成新的二次污染物這一點上,與以往一次污染物引起的大氣污染略有不同。而且,這種化學反應是在大氣中發生的,因此可以直接作為表示大氣污染加劇的一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