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1873年簽訂國際協議,在世界上推廣米制度量衡單位以來,國際度量衡總會(CGPM)定期在巴黎開會,研究改進米制事宜。1960年第十一屆國際度量衡會議決定采用一種新的修訂后的米制單位,以代替CGS(厘米、克、秒)制和MKSA(米、千克、秒、安)制。這種新的修訂單位制稱為國際單位制,或簡稱SI單位。在1971年召開的第十六屆國際度量衡會議上,對SI單位又作了進一步的修訂。 SI單位有9個基本單位(參見附表1),從基本單位導出的單位有40個以上(參見附表2),代表倍數的前綴有14個(參見附表3)。